近日,“两女子插队被制止当场发飙”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热议,两女子的头像也被做成讽刺漫画、表情包大肆流传,还有商家将两女子的讽刺漫画做成车贴售卖,一家店铺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,借着插队事件的热度,新的车贴一天就卖出去了十多个。
事发后,当事人注册“莫名其妙被扣帽子”新社交账号进行回应,称“眼睛看到的不一定是事实”,在网文中介绍了这起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,并认为网络暴力比情绪失控更可怕。对此,有网络大V发表评论称,把这段视频放到网上传播已经不对了,对当事人进行漫画式羞辱更不应该。
有律师表示,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对两人肖像权的侵权。
对此,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律师彭艳军认为,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,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,不得以发表、复制、发行、出租、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。无论漫画车贴是否以营利为目的,均涉嫌构成对两人肖像权的侵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