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消息,4月7日下午1时许,旅客万某乘坐航班前往珠海。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接受安全检查时,被安检人员在随身携带的包里发现一枚**。
经调查取证,查获的**为一枚未击发的步枪实弹。
万某交待说,她是来陕西收拾父亲的遗物,这个**是和一些杂物一起放在一鞋盒里,她没注意,返回时就带到了机场。
4月12日,记者从陕西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咸阳机场分局西区派出所了解到,旅客万某为某工厂退休职工,且无其他违法行为,认罪态度较好,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,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