孤寡老人去世后8名亲戚争房产 法院判决:房产由外甥、外甥女共有

2023-03-08 11:08:22


  3月6日(发布时间),上海的刘老伯终身未婚,无儿无女,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,他的父母、三位兄弟姐妹均已离世。为了这套房子的分配问题,刘老伯的外甥、外甥女、外甥女婿、外甥媳妇等7人将刘老伯的侄女朱女士起诉至上海浦东法院。

  原告7人诉称,刘老伯生前没有留下遗嘱,去世时亦无第一、二顺位法定继承人,原、被告共同对其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,可根据《继承法》分享刘老伯的全部遗产。2021年1月,《民法典》增设“侄甥代位继承”制度,原告变更诉请,请求法院依照《民法典》有关规定,对刘老伯的房产予以分割。经法官主持调解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涉案房产由7名原告中的外甥、外甥女共有,两人支付朱女士继承所得份额的折价款共计4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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